这两个术语经常互换使用

作为法国公民,拉加德显然符合第一个条件。至于她是否满足第二个条件,则不那么显而易见,需要仔细考量相关条约条款的含义。需要明确的是,我在此并不关心拉加德作为一名没有央行经验的政治家是否具备领导欧洲央行的资格。撇开这个问题的性别歧视色彩不谈(如果拉加德是男性,我们还会问这个问题吗?),欧洲央行已经承担起高度政治化的角色,尤其是在欧元区危机爆发以来,经济学无论如何都至关重要,不能留给目光狭隘的专业经济学家去研究。

我在这里关心的是

 

鉴于拉加德在一桩重大金融犯罪案中的定罪,我们是否可以合理地称她为“具有 WhatsApp 号码数据 公认地位的人”。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确定《欧洲联盟运作条约》中“地位”一词的含义。在英语 中,“地位”通常指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身份或声誉。在这里,“地位”在价值论上是中性的。一个人的地位可以是好的,也可以是坏的。在这种理解中,“具有公认地位的人”可能仅仅指在金融界有稳定职业生涯的人,在与欧洲央行相关的领域具有丰富专业经验和能力的知名人物。然而,“地位”也经常以更规范的意义用来指具有良好社会或道德资质的人,因其积极贡献或影响而赢得尊重或钦佩的人。例如,在英国,护照申请必须由社区中的“地位人”副署,即“具有良好地位的人”,。

纵观《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的非英语版本,各方在第二次接受中可能有意使用“立场”一词,这似 酷儿解放运动的历史有很多内 乎是合理的。例如,《欧洲联盟运作条约》法语版本确实使用了“权威”(autorité)一词,指因其卓越或严肃而为他人提供参考的人;而西班牙语版本则使用了“ prestigio ”一词,这是一个带有积极含义的概念,用于描述一个人因其高品质、成功或社会影响力而获得的尊重和钦佩。

在缺乏简单的通常含义或明确的当事方意图的情况

 

条约解释规则要求考虑条约的背景,包括缔约方之 印度号码 间的嗣后协定和嗣后的国家实践。在确定《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283(2)条的含义时,了解成员国在其本国立法(包括其国家中央银行[NCB]的章程)中如何解释“资格”概念会有所帮助。国家中央银行是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SCB,见《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282(1)条)的组成部分,其章程均在《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阿姆斯特丹条约》通过后进行了修订。因此,它们构成实施立法,因此与欧盟条约的解释高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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