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尽管其他被任命者都被指控有不当行为,但拉加德实际上因其在塔皮埃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而被定罪——这是一桩旷日持久的政治丑闻,法国政府通过一次被操纵的仲裁被骗了近 5 亿欧元。拉加德当时担任财政部长,她批准向法国寡头伯纳德·塔皮埃支付巨额赔偿,并拒绝对仲裁裁决提出上诉。这一做法违背了她顾问的建议,而且是在面临严 TG 用户 重的腐败指控的情况下做出的,这最终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人们普遍怀疑这是塔皮埃和萨科齐之间秘密协议的一部分,其中涉及支付巨额赔偿金以换取选举支持,拉加德被判犯有严重刑事过失罪,导致挪用公共资金。
正如白领机构罪犯们所熟知的那样
拉加德因其“国际声誉”和“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而未受到正式处罚,这在法国引发了激烈 争议,并再次印证了让·德·拉封丹的名言:“无论你是强大还是悲惨,法庭的判决都是白的还是黑的。” 然而,她的刑事责任最终被确定,其行为被视为共谋诈骗法国政府的“决定性因素”(判决书第15页)。
欧盟高层官员的任命是众所周知的政治事务
欧盟领导人需要根据国家偏好、地域代表性、主要政党的支持以 多权力,而欧盟的权力会因此“减 及政策考量做出复杂的妥协。然而,正如俗话所说,欧盟仍然是一个法治联盟,其决策必须以组成条约为依据,并在商定的法律框架内制定。这不仅适用于香蕉曲线相关的技术性规定,也适用于高层职位任命等重大政治决策。那么,欧盟条约能告诉我们关于欧洲央行行长任命的哪些信息呢?事实上,信息量并不大。
欧洲央行执行委员会(包括行长)的任命程序载于《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283 条。执行委员会由欧洲理事会在与 印度号码 洲议会和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磋商后,以特定多数票任命。然而,对于这个本质上是欧盟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的人员规范,《条约》却明显缺乏细节。条约仅规定了两个基本原则:欧洲央行行长必须拥有成员国国籍;并且必须“从在货币或银行事务方面具有公认地位和专业经验的人士中”任命(《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283(2) 条)。